委托须知

化解劳务纠纷 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关键词】劳务纠纷 协商解决

【案情概况】

江西甲公司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有五六百名员工。疫情期间,该公司A员工感觉身体不适,自测体温36.8度,遂向部门主管报告,并提出请假休息。部门主管建议A员工居家观察,定期报告体温。之后,A员工自行前往医院就诊,经多层螺旋CT胸部检查、新冠病毒核酸和呼吸道病毒检测后,最终确诊为普通发热。当日下午,A员工在部门防控交流沟通微信群内发布了自己的诊断病历和检测报告,告知同事自己身体正常。与此同时,部门主管也在公司的主管微信群内通报了此事。但是,同部门的B员工在看到A员工确诊病历和检测报告的图片后却加以篡改,将其检查病历中“无有与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改为“与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将其检测报告中“核酸检测阴性者”改为“核酸检测阳性者”。次日,B员工将自己篡改后的图片进行截图,发到部门防控交流沟通微信群中。该消息在公司各部门微信群中广为传播。当时,该公司正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安排逐步分类复工,已复工员工看到B员工篡改截图后,普遍恐慌,不敢继续到公司工作,在各地还未复工的员工看到B员工发布消息后更不敢按时返岗,给甲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很大负面影响。为此,甲公司联系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帮助处理解决。

秦风所律师全面了解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

一方面,建议公司第一时间在内部进行信息披露,全面详细披露事件真实情况,及时稳定员工情绪,避免负面影响进一步扩大。经律师审核把关,公司随即发布了《关于新冠病毒疫情期间散布谣言的通告》,就事件真实情况进行披露,明确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另一方面,针对甲公司拟对B员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秦风所律师提出,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把握3点:第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有过错行为;第二,该过错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严重影响或损害;第三,该过错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针对本案情况,秦风所律师了解到,该公司在疫情期间发布了一系列通知,包括员工出行、安全管理、返岗安排等,并且在相关通知中对员工讲诚信、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依法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秦风所律师还认真研究了甲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审慎核实B员工在公司内部散布不实信息的证据材料,以及公司由此而遭受的不利影响等。经综合研判,秦风所律师认为,甲公司提出的与B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考虑到疫情期间要尽量避免矛盾激化,秦风所律师积极配合甲公司与B员工进行深入沟通,阐明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请其理解支持。经过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B员工心平气和地接受了公司的处理决定,双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公司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得以恢复。

【案例评析】

本案是律师及时化解企业与职工的劳务纠纷,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案例。本案中,针对职工不当行为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干扰,律师依法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协助企业主动公开信息,阻止不实信息传播扩散,及时稳定员工情绪,同时针对企业拟解除与涉事员工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开展法律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处理措施合法合规。特别是,本案律师注重加强与涉事员工的沟通协商,阐明法理、陈明利害,避免简单粗暴处理可能引发的后续矛盾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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